一間不以銷售作品而以門票收入來經營的藝術企業:Superblue看到這個Superblue會以為是超級憂鬱,我想應該不是吧,但是沒有找到該公司名稱的解釋!
這是一間由佩斯畫廊(PACE)與超級富豪Laurene Powell Jobs(對啊,就是賈伯斯的遺孀)所資助成立,地點在邁阿密的新公司。主要業務是專門與創作沉浸式藝術的藝術家和團體合作,然後將其作品整合成展覽推銷到全球各地:https://www.superblue.com/
沉浸式藝術(中文其實還沒有真正的完整定名)到底是什麼?簡單說,就是在實體空間中創造出一種類似夢境、幻境,追求強烈、刺激、諧和的聲光與感知刺激性的作品;所以需要將1.空間 2.光 3.色彩 4.造型 5.聲音 等幾種元素整合成一個能讓你在現實生活中體驗超現實感受的空間。這很像近幾年在台灣火紅的teamLab(也在Superblue合作的藝術家名單中)的作品。
看到這家公司所合作的基本上都是成名,甚至有一定程度,在全球商業市場上已有成功基礎的藝術家。他們的作品,有幾點共同特質,或許也可以歸納為其成功的基本要件:
1. 刺激面相追求的是,人類五感的共同感知。(展示追求的是感官享受或刺激,極少需要讓觀眾走進展場還要閱讀大字報的)
2. 聲光色形等條件都有一種高度的協調性。(有的甚至可以說一看作品就知道這是哪一位藝術家的,特性鮮明)
3. 技術成熟且能夠完整襯托出展示品質。(至少做到不會讓人分心,邊感受邊在角落看到接縫或膠帶,或是出入口處看到裝修缺口)
其實,台灣也有不少這個類型和領域的創作,從公部門館舍的展覽、民間展覽公司的作品到個別藝術家的創作都常見,多屬於科技藝術的領域,尤其在各種藝術慶典、藝術季中常看到。
只不過希望如果未來公部門發包這類需求的委託創作案時,或許可以先看看這家公司的合作藝術家名單,看看他們的個別官網與作品,減少展出後又被爆「抄襲」、「致敬」、「挪用」等等的爭議。
雖然科技藝術有各種「雷同」或相似度問題其實很常見,只不過創作者自己的拿捏分寸,最好還是參考一下敝社出版品《原創的真相:藝術裡的剽竊、抄襲與挪用》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835539,應該可以減少一些創作方向和展現方式的爭議。
另外提供幾個Superblue代理的藝術家個別的官網,做得可真好!
Es Devlin_ https://esdevlin.com/work
James Turell_ https://jamesturrell.com/work/type/
teamLab__ https://www.teamlab.art/zh-hant/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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