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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要出書,請問‧‧‧ 藝術出版業務問答集系列之二: 我們(藝術家、藝評人、畫廊甚至是美術館)想出書,可以找誰來出版?

這是提案來源產業單一,卻又屬性多元的藝術出版

在藝術出版社工作,接受到的出版提案與一般出版社最主要的不同,是來源產業別有限(都在藝術圈),提案者身分卻很多元的狀態:可能來找你的是藝術家、藝評人,畫廊甚至是美術館。不過就內容和形式而言,基本上不脫這二類:作品集(圖為主)與評論文集(文為主)。


作品集有可能搭配新作展覽、回顧展、專題聯展等等,常會有時效需求。只不過,除了畫廊的展覽之外,有大半的展覽相關出版品是在展覽開幕後(而且後很多)才出版,這最主要都是出版工作與展覽工作,在一開始規劃時就沒有同期構思的關係。

評論文集的來源也有幾種:常見的是機構的活動成果集結(例如論壇發表的內容)、評論家的作品集結(包含碩博士論文,或是升等論文,而且有時候這些教授們往往一開始不肯明講就是升等用,都要逼我直接問);還有一種是搭配展覽的評論文集,若是文字量太大,就會與圖錄分開出版。不管怎麼樣,這裡面大多數的提案都有一個很重要的特性:皆屬於出版者本位極強的出版品!(關於這一點將會之後專文來談。)

藝術人出書(都)找誰?

通常,藝術產業中人如果想要出書,不外乎透過幾種管道:
 第一類、世代交情(卻只有上一代)
 第二類、強強聯手(其實是自我感覺良好)
 第三類、近水樓台(談業務順便問出版)
 以上三種不包含畫廊為代理藝術家製作的出版品。

第一類、世代交情(卻只有上一代)

或許在當代藝術不會這麼明顯,但是在中國古美術、近代藝術家的交遊圈中,世代的交遊是一種連結很深,又很重要的人際網絡。因此,在這文人交遊圈中也自會有出版業者,如老字號的雄獅美術、志文、藝術圖書、藝術家雜誌甚至錦繡文化等等,雖然大多沒有活躍出版能量(藝術家雜誌除外),卻是老一輩藝術人接觸出版業務的主要管道。

只是這層特殊關係,在新的世代裡難以延續,也就漸漸地消失了。藉著出版業的成熟,藝術出版也分成普及推廣類和產業內自行出版兩個大方向。前者,成為一般綜合型出版社的一條產品支線;而後者,也就是畫廊或美術館的出版品,大多能夠一條龍自行出版,加上他們有半數以上的情況並不需要鋪貨到書店,自然也就不用透過出版社來處理通路問題。

第二類、強強聯手(其實是自我感覺良好)

另外有一種出版情況是較具市場知名度的藝術家,透過收藏網絡或是友人的推薦,連結上出版界的中大型出版集團負責人或主管,表達願意提供足夠(很少不破百萬的)的製作資金(其實多數會是藝術家自掏腰包,藏家或代理畫廊出資則相對少見)給出版社,以「委託代理業務」的模式來出版。

基本上,這個路線所出版的圖書,多以藝術家精裝圖錄為主,也因此製作金額也才夠高到讓出版集團願意答應這個收益不可能回本的產品。至於藝術家為什麼要做這樣的事情,對於有足夠收藏族群的藝術家來說,出書其實不是用來賣的,是用來「展示」的。因為,出版的這些書就像是他的展覽行動看板,藉此增加(已經知道他的人的)熟悉度,倒不是增加被(其他還不認識他的人)認識的廣度。

第三類、近水樓台(談業務順便問出版)

幾個台灣藝術工作者熟知的藝術媒體有些也經營出版部門,自然成為他們考慮出版合作的對象。當然,雜誌社本身的出版經營路線也很重要,如果不是同一個路線、出版品質不夠好,自然也不會受到藝術工作者的青睞。

而這條路是我前一個工作,甚至到今天都還常常遇到的主要出版業務。許多藝術家基本上思考的就是,如果找藝術媒體出版,出了書之後也可以同時有媒體廣告、報導和露出,甚至有活動部門的話,新書發表會一併舉行,對作者方來說,媒體集團等於是提供了一站式全包的服務。

不過,在部門盈虧自負越來越分明的趨勢下,這類型案件可能牽涉廣告業務部門、出版部門與活動企劃部門,跨部門之間該怎麼分潤?分工怎麼讓同仁願意合作以促成共同目標(讓藝術家客戶開心的委託)?不過,這個是企業經營管理層面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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