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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要出書,請問‧‧‧ 藝術出版業務問答集系列之五: 藝術人想出書,與出版社的往來該注意哪些事情?

本文立場從作者角度出發,跟一般出版社差別不大,不一樣的反而是藝術家的著作內容,有其特殊性。

(其實比較特殊的是人,特別是一些藝術家才會有的特別需求與想法,而不是出版品啊!)

該注意的三個大方向


方向一、跟你(藝術人)對口與工作的人怎麼做事情?
方向二、合約(白紙黑字的東西,就是可用來抵制任何一方想耍賴的時候!)
方向三、設計(從版型、封面到印刷條件和印刷品質,藝術人追求的質感與出版社的想法有落差怎麼辦?妥協基準在哪裡?)

以下逐一分享

方向一、跟你(藝術人)對口與工作的人怎麼做事情?

在回答此方向之前,先說一個態度的前提,這是對藝術人,也就是作者方的建議:請從做事的方法來判斷人,而不是從位階或是名片抬頭來判斷。

原因有二:

第一個原因、出版社派出誰跟你接頭做事,就代表出版社的想法,可能是老闆也可能是主管的意思。通常出版社自己的考量會因為作者的調性,找合適的人選來搭配。可能個性上,也可能是耐性或經驗值。所以請不要甚麼事情都跳過窗口直接對老闆,老闆接到資訊也是往下屬丟啊,最後還是窗口跟你兩個乾瞪眼。老是這樣做的話,你就是直接成為那個可能自己也曾經嫌惡,倚老賣老愛靠關係辦事令人討厭的那種人。

第二個原因、作者與出版者,只要在合約簽訂了之後就是平等的兩個個體(除非你自己不看又簽下寫了一堆不平等條文的合約),即使你著作等身、出版經驗豐富、畫冊出過很多本了,每一次與出版社的合作都要當成第一次(因為每一本書的合約與條件都會不一樣,畢竟藝術人很少出系列套書的),也要當成最後一次,請全力以赴的「認真」與團隊合作,而不是「指導」他人怎麼做。

對於窗口的評判標準:

其實就是檢核對方是否是個「稱職的編輯」?而這些標準不外乎以下幾點:

第一點、聆聽:你講話他有在聽嗎?有的人張著眼睛看著你,其實大腦是在別的地方喔,跟科幻片一樣。

第二點、理解:聽得懂嗎(不考慮你有沒有口語不清,以及講話總是有寓意深遠的壞習慣)?你不放心的話,可以請他重述一遍(這有點傷人,但是很有用),或是建議你自己以條列方式重述,會議結束前跟對方當面確認(要看到對口小編有點頭)。

第三點、整合:他能否從聽到的東西整理成完整意見?而且至少它能將工作分流成,需要回報(不管是社方的上司或是作者)與需要時間取得的後續資料兩大類。

第四點、追蹤:每次編輯會議後待處理事項(你要做的我不管),他回覆、回報與追蹤更新的狀況如何?所以會議決議條列內容,不管是誰要交東西,都要押截止日期(不然在平行時空做事情的人,藝術圈裡實在太常見了)!

方向二、合約‧‧‧

(白紙黑字的東西,就是可用來抵制任何一方想耍賴的時候!藝術圈一樣不缺流氓,真的!)

合約要注意哪些事情(其實不光是作者方,出版社也一樣要很仔細處理):

三個關鍵詞:日期、數字、退場機制

(這一點就是保險絲,不能沒有,千萬不要為了情面不好意思提出,這是商場不是情場)。

日期:
分成跟出版品有關的日期,就是你交出資料(全部的,分期付款也是要還完啊)的日期(請作者自律,別為難小編)和他們最後要出版的日期;以及各種費用付款的日期,誰給誰什麼錢,什麼日期以前要支付,包含預付、結算版稅與出版過程中的各種費用。

數字:
包含資金與出版品數量。資金就是誰在哪個部分要出多少錢,寫清楚,就算不用付,也要寫,比如不付版稅,用書抵算等等。出版品數量則是,印好之後給作者幾本?要送的公關書從哪裡扣?算在誰頭上,是出版社還是作者你?還有,你要買書的話幾折?當然如果全部都是你出錢的話這個問題另當別論。

退場機制:
不外乎,書最後沒有印好出版,怎麼辦?原因很多種,可能公司整併、可能你被大畫廊簽走了(夢想中大獎),作品圖像權利一起被包下。這時候的退場機制需要講清楚的就是,出版期限內沒出版,咎因於誰?你或出版社,分別要付出哪些代價?已經發生的成本,該怎麼拆分吸收或是返還?已經交付的檔案如何歸還等等(畫作、正片底片、證書等等一堆文件,不要以為出版社很有制度、整理有序,大部分出版社辦公室文件的來來去去,跟北車台鐵大廳人潮一樣混亂)。

方向三、設計

(從版型、封面到印刷條件和印刷品質,藝術人追求的質感與出版社的想法有落差怎麼辦?妥協基準在哪裡?)

藝術內容的出版品在設計、裝禎、印刷的條件上,與一般綜合型出版社出版的文字書如文學或非文學作品有很大的差距。所以,建議先在合作的條件上講清楚彼此對於版型與印刷的條件(例如有無指定設計師、拍照品質或印刷顏色的條件),特別是要雙方都可以接受的程度下找到共識、交集,這個時候才可以往下走,免得出來的東西兩邊都不想要,就是很悲哀的事情。有時候藝術家可能只相信某個設計者,也可能出版社只接受某些價位的設計檔次,這些都是要開誠佈公說清楚的項目。

至於妥協基準,會依照你的出版目的來定調。如果是作品集,就不要去接受所謂的一般圖書設計條件,建議堅持可以多一點,讓出版品的印製品質提升。如果是文字書為主(屬性偏向一般大眾出版品),除了封面或版型樣式,就盡量思考與接受出版社的意見,如果他們想要包裝成一般能夠與讀者對話的圖書的作法。

與出版社往來,最終的諫言是,出版是個很耗費人工的事業,而出版社在自我生存的壓力下,任何人願意跟你談談,都是一種極大的善意,請在仔細把關合約的條件下,善待這些善意,並且做好自律交稿的任何責任,否則台灣藝術圈蠻小的,臭名絕對傳得比較遠和廣(不管你是教授還是館長,其實故宮院長任期都很短啊!請從做事態度上讓人尊敬你,而不要靠頭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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